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八號公告)2-1
第七號公告的標題是嚴重的罪業,敬請刪除。以第八號公告為正確的標題,請廣為傳播,利益大眾!
今由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公布的“淺釋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是由第三世多杰羌佛親自開示的,是統攝佛教的修行見地,是修行人的無上法寶,沒有宗派的分別,不屬於密宗,也不屬於顯宗,不屬於凈土宗或其他任何一宗,不分大乘、小乘,凡是佛教徒,在學佛修行的菩提道上要前進取得福慧增長、成就解脫,對這一百二十八條邪惡、錯誤知見是絕不可犯的,這是十方諸佛菩薩不認同的共行知見,凡認同者皆屬所犯。修行人必須依此鑒別法印證知見,凡有所犯,修任何法必然不得受用,永住輪迴,乃至墮入三惡道中。
此知見法對修行人百利而無一害,可是相反的,對假修行之騙子,對邪惡錯誤知見者,對打著佛教大旗的假聖德,所謂的大法王、大仁波且、大法師等,卻猶如剝掉了他的傷疤一般疼痛。這是為什麼?原因之一,凡是假聖人,都是以騙取眾生的錢財為目的,毒害眾生的慧命而不顧,因此他們所講之法必為邪說之邪惡錯誤知見,而這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會徹底照出他們的原形,大家當下就可知道他們外表是著名巨聖,實際是邪惡之人!由此他們會憤怒填胸,垂死掙扎,必然瘋狂報復,乃至對第三世多杰羌佛恨之入骨,詭計陰謀妄生,對此知見鑒別法予以誹謗,或害怕暴露邪惡醜態而採用間接花招,用另外的形式攻擊第三世多杰羌佛。大家只要細心觀察就會發現,這些攻擊第三世多杰羌佛或這部知見鑒別法的人,個個都犯了一百二十八條其中知見。原因之二,因為這部知見法光明無私,純凈的利益眾生,是絕對的佛陀正法,會斷滅妖孽邪師和假聖的騙子事業,因此他們必定反對攻擊以維護他們的私欲利益。而他們的攻擊卻恰恰證明了他們是邪師,又是騙子!
這些攻擊者或許會愚癡地說:“我們這一派與這些知見無關。”千萬記住,只有邪魔妖孽派才與這知見無關。因為這是統攝整個佛教的知見鑒別法,是宇宙因果規律的真理,任何宗派,只要是佛教,條條有關!這是純淨利益眾生解脫的知見鑒別法,無論什麼人都一目了然,深者見深,淺者見淺。這些妖孽攻擊者或許還會說:“這個知見鑒別法不正確。”你們大家好好想一想,是維護眾生慧命利益正確呢,還是助長欺騙眾生,掠奪眾生錢財正確呢?是違背釋迦佛陀教戒正確呢,還是維護佛陀教戒正確呢?比如擁有開頂的聖證量,與只是口頭講理論沒有開頂的證量,哪個正確?擁有拙火定的真功夫,與只是口頭講拙火,沒有真功夫,哪個正確?我們提出幾條淺顯易懂的問題,大家即刻就能明白:難道認可破三乘戒律正確嗎?認脫離菩提心修行正確嗎?認戒律不需全部守,認弘法可冒稱佛菩薩正確嗎?認說假話騙眾生之師?認助師惡行是在護法?認對徒自稱佛菩薩?認剃度出家可吃葷?認為斷我執不管他痛苦?認拿錢就灌頂佛法?認上師可索拿弟子財產?認大菩薩不如山神護力強?認具闡提心行者是高僧?認佛書低安高僧座下?難道可以認犯這些罪惡的人是正確的嗎?認他們為聖者嗎?大家一定要清楚,第三世多杰羌佛是純淨的大悲菩提之心利益眾生,故只施以利益,不收行人供養,就憑這一點,邪師假聖根本做不到,他們要貪拿他人的供養來利益自己,由此,他們必然對第三世多杰羌佛恨之入骨。這已經不是天差地別的概念,而是光明和黑暗的兩端,甘露與毒液的區別!永遠記住一條,妖魔與佛陀是對立的,妖魔和騙子是以殘害眾生為目的,佛陀是護佑眾生為宗旨。所以,凡妖孽騙子定會瘋狂破壞佛法,必定反對第三世多杰羌佛無私利益眾生的佛法開示,他們妄圖以誹謗攻擊來掩蓋自己的邪惡錯誤知見,防止大家看穿他們。但是,你們會清楚地看到攻擊者一定是百分之百犯了一百二十八條知見某些條款的,否則就是聖德,就會讚嘆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淺釋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的法義是維護如來正法、維護眾生利益的。且不說一百二十八條統攝了三藏經律論的法義,只就其中嚴守三乘戒律、堅持菩提心修行、明信因果、誦經必須懂經文真諦、嚴持六波羅密這五條之履行,已涉三藏精華,是故一百二十八條知見為無上珍寶佛法。所以凡一切誹謗人士,必然是假聖德、邪師或騙子、妖孽!希望一切善男信女深研鑒別,樹立正知正見,擦眼鑒別邪師妖孽,促進福慧增長,早證菩提!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三世多杰羌佛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
(摘自第三世多杰羌佛原法音開示)
今天我為大家講什麼呢?就開示至關重大的成就解脫關鍵佛法吧。這一次我必須要提醒大家,今天我對大家講的法確確實實是不能忽視的重要。重要在哪裏呢?這是關聯到你們學佛修行是否能受用,能福慧增長成就解脫,或者墮入三惡道的大事問題。今天講到的是“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凡是學佛修行人的人,只要犯了一條邪惡知見,這個人是不能成就解脫的,而且也不會增進福慧資糧,修成道力境界。不管你是哪一宗哪一派,只要是你想了生脫死,得到成就解脫,就不能犯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只要你犯邪惡知見其中一條,就不可能修起福慧資糧而且無法成就解脫。但如果犯了以後,懺悔了,當下改正,就沒有問題了。錯誤知見的罪略微比邪惡知見輕一些,雖然略輕,有的條款犯一條也會出問題,有的只要犯二三條,同樣不得成就,不得受用。這是所有佛教徒必須要執行的一種了生脫死證成就聖果的鐵定法規,這法規不是誰編造的,這是因果的規律,是十方諸佛菩薩之菩提共行。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是《解脫大手印》裏面必須的一個重要部分。為免有的人理解錯誤或講解偏邪亂說,所以今天我親自講釋,這是粗略的淺述。
邪惡知見大概為:所謂“大概為”就是說,這裏並沒有包括完所有的邪惡知見,但主要依法的已經包括了。只要不犯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自然你就成了菩提道上正知正見如法的修行大德。
以下每一條款均以“認”來立標,也就是只要認同、同意、執行以下條款,就是犯了邪惡知見。
第一條,認鬼神為解脫主。把鬼神認作當成我們依止解脫的主人,把鬼和神作為我們依止成就的領袖,確定認為這鬼神可以救我們出離生老病死苦,認為只有鬼神才是救我了生脫死之主子。其實鬼神本身都未能了脫生死,所以鬼神並非我們學佛修行人的解脫主。
第二條,認神通為成就目的。認修行學佛是為了證神通變化,得到神通就是我們追求的最終目的,得到神通就成就解脫了。要明白,神通與成就解脫完全是兩回事,無論有多大的神通,也不屬於成就解脫的本質,因此,圓滿福慧,證空性真如,生死自由,才是成就的目的。
第三條,認可破三乘戒律。認為所受的三乘戒律是可以破犯的,在某種因緣下或特殊修法下我們可以不守三乘戒律。必須注意,無論什麼條件,三乘戒律都不可破,任何人,包括高僧聖者法王等都必須執行,否則就是披著佛教外衣的左道旁門。
第四條,認脫離菩提心修行。佛法中有很多修行的方法,無論用任何修行法,都不能脫離菩提心,只要脫離了菩提心,任何修行都是邪惡的修行。所以修行最重要就是不能脫離菩提心,也不能認同脫離菩提心者。
第五條,認戒律不需全部守。只要你受了某個戒,就得不折不扣的守,每一條都得守,不能認為只守其中一條或部分戒條,某些戒條可以不守。只要認為戒律可以不必全部守,此理念不僅是邪,而且是惡。
第六條,認弘法可冒稱佛菩薩。認為我們自己為了弘法,或者某人善巧方便弘揚佛法,這種情況下,為了抬高地位接引他人,可以稱自己是什麼佛菩薩,叫徒弟、友人宣傳自己是某某佛菩薩。只要有這類行為或觀點,就是邪惡知見。
第七條,認常見為實有非幻。這是勝義諦義理,認為一切法都是實實在在的,不是幻化的,是現實的,人與人之間,物與物之間,事與事之間都是真實的,一切世間法不是無常的,而是實有、是真實不虛的,一切都是實在不是幻化的,這是邪惡知見。
第八條,認空性離常獨立。認為空性跟世間法的一切常見沒有關係,只要進入空性所有現實的一切都不存在,認為空性中沒有這些有為法的現實安住,空性是獨立的一個空,這種見已經邪惡。悟得空性沒有離常,證到空性以後就知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者互不相礙,一元本諦,真空妙有應無所住之真如。
第九條,認只修法不修行得解脫。認為我今天只要學了某個法,我就成功了,例如我現在修金剛換體禪何等了得,我可以作法,可以任持操運了,我修拙火定排除諸障,還要修什麼行啊?我不修行都可以,我會成就,我會解脫的。這太邪惡了。
第十條,認法身是有形相體。我們的如來藏真心,即是指法身,這個法身是法報化三身之一,把法身形容成有形相、有大小、有顏色,或者有什麼覺照清靜、安樂快感,只要認為法身是一種有形相知味的體物,就是邪惡知見。
第十一條,認依佛力做壞事無罪。認為依於自己修法的力量,已有十方諸佛菩薩的加持,自己做點壞事是沒有罪的,因為佛菩薩會馬上來把它消失掉。
第十二條,認斷我執割斷父母情懷。為了斷掉我執,連父母親的關係都不認了,或者自己要出家,父母傷心悲哭,而你照常不理睬父母的感受,還認為這是斷掉我執的行為。其實這種忤逆不孝,叫做邪惡知見。斷我執,恰恰要利益眾生關心眾生,把自我的利益放在第二位,而不是不顧父母的感情,把父母的關係一刀兩斷。
第十三,認只要做好事,就具聖涅槃。認為我們只要是做好事,一切都是利益眾生的,就已經具備了聖者的涅槃,就成就為佛菩薩了。要知道,做好事是有相布施,由因果所然,生人天福報。而聖涅槃是證聖境的事,那是要真正了生脫死任運自如的無為境界,不生不滅的聖地。所以認只要做好事就具聖涅槃,是邪惡知見。要明白除了做好事,還必須結合無為聖法的修持,才能具聖涅槃,這是沒有二路可走的。
第十四條,認無大悲菩提心行是菩薩。在這個社會上,有各式各樣的法王、仁波且、大師、大法師,他們其中一些人並沒有菩提心,也沒有菩提心的行為,但是由於他借助於某種宣傳,就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大菩薩,實際上是假聖德。所以,沒有大悲菩提心的人,無論他是什麼身份的人,都不是菩薩,認這種無大悲菩提心行的人是菩薩,是邪惡見。
第十五條,認不明信因果迷命理運氣。不明信因果,不相信因果,否認因果,而相信算命,相信運氣,這是邪惡知見。要知道萬事萬法都是因果關係。
第十六條,認空諦說理,離實修行持。這種情況在顯教中比較多,在密宗裏也有。尤其是現在普遍炒於社會上的一些人,都喜歡空諦說理,什麼禪門的參悟啦,什麼萬法無自性,本然屬空啦,什麼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啊,什麼意念空寂如如啦,什麼不來不去的本性天然啦,把這些道理講得天花亂墜,神玄難弄,尤其是喜歡把《壇經》搬來講,把《金剛經》拿來講,把般若拿來講,說一大堆空諦說理,但離實修行持,不去宣傳實際的修行,不告訴眾生如何實施菩提的道果,如何行持菩提的實相行為,這種人太多了,非常嚴重的違背因果。佛法的空理空諦,可以講,但那只是理論,解決不了生死問題,所以釋迦牟尼佛才告訴我們要如何修行,修行轉換因果才能實際證入那些道理所講的境界。所以凡是認空諦說理,離實修行持的人,這是邪惡之人,邪惡知見。
第十七條,認六道輪迴是傳說不實。對天人、阿修羅、人道、地獄、畜生、餓鬼這六道,認為是傳說中的存在,不是實在的有,鬼是沒有的,六道都是不存在的。只要有了這種理念,就會造成一切因果都是空假的囉?不成立囉?要知道,想明白一點,釋迦牟尼佛說六道輪迴真實不虛,生老病死苦、五濁惡世,你們大家現在就在這個現實生活中,難道不是這樣嗎?事實就是如此。如果否認輪迴,就是跟佛陀對著幹。可以把人間生老病死苦的世界說成極樂世界,在這裏打一個比喻吧,確實有人想把苦集諦的世界改變建立成人間淨土,這種從善其流,樹利他風,導引大家做好人好事,是行四無量心的舉動,但是如果認為這個世界可以建立成真正的人間淨土,這就違背佛陀教誡了。任何辦法都改變不了因果輪迴的規律世界,無論以什麼形式產生出來的結果都不是淨土。人間就是人間,淨土就是淨土,完全天地之別、聖凡兩界。因為淨土是不生不滅,思衣得衣,思食得食,不存在無常相。而所謂的人間淨土中,充滿著完整的生老病死苦,思衣無衣,想得食得不到食,還得要自己勞動賺錢來才有,不是憑意念觀想得來的。處在這個世界中,不想生老病死,但又是實實在在的現實存在,必須生老病死痛苦充盈著,無論用盡任何辦法所取得的結果,最終還是輪回世界的無常相果,改不了生滅無常,無論任何聰慧的凡夫都脫離不了五濁痛苦,因為這就是無常六道輪迴的必然規律。所以六道輪回是存在的。
第十八條,認大喇嘛大和尚定大聖德。只要遇到是大喇嘛、大和尚,就認定此人是聖僧了,是大聖德。什麼叫大喇嘛、大和尚?就是非常有名氣的,或者是全世界震驚性的某種高僧,就認為確定他們是大聖德。其實這些人物,他們有可能是聖德,也有可能不是聖德,乃至有的非常著名的佛教法王,實際上是凡胎一個。
第十九條,認利益大於佛法。在我們個人的利益與佛法相對立的時候,你取佛法還是取利益?如果你將利益看得高於佛法,你是邪惡知見。利益不能高於佛法,佛法是無上珍寶,寧捨生命不捨佛法。
第二十條,認念超渡咒殺生無罪。認為我們念超渡咒可以超渡眾生,殺死的眾生,還有其他的任何眾生,只要他們死了,我們可以念超度咒超渡它們,這樣就沒問題了。但如果你持念超渡咒去故意殺生,是超渡不了的,罪孽非常大。所以認為可以念超渡咒殺生,無有功德增益,只有黑業上身。
第二十一條,認逆行聖量菩提根本師定事。這個根本師是指聖量菩提根本師,有聖量又有菩提心行的大德,且無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者,我們修他的法作為根本法來修,如我們修他傳的法作為本尊,準備終生依修他傳的法成就的,這就是根本師。如果根本師所定的事情,弟子反著做或者不執行,這是邪惡知見。但是,這位根本師已經犯了一百二十八條知見,那時,無論此師是法王,還是尊者、大師,都已經構成了邪師根本了,所以,他決定的事,你是絕對不可以順從、執行去助惡於邪的,只要繼續順從邪惡錯誤知見之師,自己無論修任何佛法,不得受用。
第二十二條,認敬佛敬師不孝父母。有的人對他自己的師父,對佛菩薩非常的尊敬,但是對父母語言撞擊,行為逆反,不孝順父母,乃至遠走不理,這是邪惡知見。
第二十三條,認地位身份不認了義。有一些地位相當高,甚至稱世界第一二流的大法王、大仁波且、大法師,他們講的法如果是錯誤的,而我們不從正確的了義上去識別,不是應對佛法義理去判斷是否正確,僅僅因為他是大法王等外表身份地位就認為他們的講法是正確的,這是邪惡知見。
第二十四條,認眾生是佛退化成。有些人動不動就把眾生說成是佛,說眾生無始以來就是佛,由於無明煩惱生起才由佛退化成眾生的,這是不懂佛法的人所講邪法之論。眾生本來就是眾生,從無始以來就不是佛,眾生被生老病死苦等等業障包圍住,但是眾生皆具有佛性,通過學佛修行如法修持可以成佛,要明白眾生絕不是由佛退化成的。眾生就是眾生,沒有佛退化成眾生這回事。如果有佛退化成眾生,那麼釋迦佛陀哪一個時候退化成眾生呢?
第二十五條,認佛法與外道混修。這種情況相當多,把正規的佛法與外道混在一起修。因為外道有非常多各式各樣的法,什麼良辰吉日,什麼陰陽風水,什麼符咒、求神、測字算命、巫婆跳弄、養育小鬼等統統都是外道,把這些與佛法混在一起修,這是邪惡的。
第二十六條,認因果為虛幻不實。有些人認為因果不存在,不用怕,不會有報應這回事。做壞事不讓人知道就好了,總之沒有因果報應的。記住,只要你認因果是虛幻不實,就是邪惡知見。
第二十七條,認怪力亂神為佛法神通。這個世界上有非常多神奇古怪的怪力亂神,左道旁門妖言惑眾,迷離眾生,造諸惡業,這些不是佛法的神通,這是邪門歪道。
第二十八條,認學過大法之師必是大聖者。有的人認為某上師他領受過大法灌頂,學過大法,他一定就是個大聖者。這不對,只要你有這個觀點就落入邪道。學過大法的師,不一定就修好了大法;學過大法的師,他不一定就如法持戒,一定要看這個學過大法的師是否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錯誤知見。所以不能認為他學過大法就一定是大聖者,大聖者是個人以實際修行所證到的。
第二十九條,認修行放在明日做。經常有人想到,今天累了不修了吧,明天再修。或者說:哎,今天我玩一玩,明天再做功課吧,再修心修行吧。凡是有這個念頭,就是已經從此時生發了墮落輪迴不得解脫的緣起種子。記住這一條,這是生發墮落的緣起種子,修行不能放在明日做,否則落入邪惡知見。
第三十條,認說假話騙眾生之師。有的為人之師者說假話來哄騙眾生,哄騙弟子,說是善巧方便,有這種行為之師已入邪惡見,認同者也同樣是邪惡見。
第三十一條,認有意對根本師打妄語會獲受用。凡是故意對自己的根本上師打妄語,說假話騙上師,或者上師問到你的時候,你隱住半截不說,認為這樣做了問題不大,乃至於理所當然,若無其事,這是邪惡見。其實,只要你對師說假話,就不可能得到受用,任何佛法的修持受用都成立不了,因為本尊、護法等都不會加持你。
第三十二條,認無菩提心行的神通士。有一種行人或者瑜伽士,神通廣大,但他沒有菩提心行。只要認同這種沒有菩提心行,只有神通本事的人,就已落入邪惡見。
第三十三條,認不具戒行的法師仁波且居士。某仁波且、法師或者居士,他沒有受過戒,甚至受戒後根本就是一個不守戒的人,這就是空有其外皮的假仁波且、法師或居士。所以,凡是仁波且、法師、居士,必須受過相應的戒,而且如法守戒。
第三十四條,認助邪師惡行是護法修持。有些人的根本師,或者他的師父,已經行邪惡之行,不合佛教法規,作弟子的不但不離開,卻反而大力協助這種上師去做這些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錯誤知見的事情,還認為自己是在護法,這是邪惡見。
第三十五條,認依錯亂未通佛法之師不另求良師。就是認依錯亂不通佛法、對佛法一竅不通的師。當弟子已經發現了這個師的罪過,卻不趕快離開,另外去求真正依教如法正確的佛教之師,還照常跟隨依止錯亂佛法的師,這就種下了終生墮落的種子。此時此刻應該立刻另求良師真大德,否則必墮三惡道中。
第三十六條,認有相計執布施。我們所做的一切好事都不能變成有相計執,做了就做了,完了就完了,甚至馬上就忘了,要形成天然本質上的善良和慈悲,不可以故意做出來慈悲。所以,只要你認有相的計執布施,就會落入人天福報之中,只會享受有限有數量的福報,不會成聖,永遠也不會,因為這是有相之因種,所結的是無常之果,有漏之因,最終必定用完,用完沒有積量功德了,就該受惡報了。
第三十七條,認錯亂講經教不公眾懺悔。有的人已經把經教講錯了,照常我執面子,凡夫心識放不下,所以他不公開懺悔,他背地裏說:我私底下都改了。這不行的,這不是一個真正的行人,護法不會原諒的,因果更是不昧的。錯亂講經教的人,講錯了馬上公眾懺悔,因為你要的是成就,你要的不是面子,你要的不是墮落惡道身披畜生餓鬼之皮。
第三十八條,認對徒自稱佛菩薩者。對徒弟稱自己是某大德轉世,是某佛菩薩,是大聖者,這是騙子。如果有合法認證書的呢,認證了就理所當然,但是必須以慚愧心對待,不可自吹,否則亦為凡夫心識。如果沒有合法認證書,更不能亂吹胡說,造三惡道黑業,這樣會遭到巨大的惡報,慘不忍睹,絕不可以。
以上講的是邪惡知見,不但是邪門歪道的認知,而且是窮兇極惡,這是非常嚴重的。你們記住,這個法本是封擋不住的,全世界都在學習,並且他們會從《鐵案記》裏頭抄到的。只有真心誠誠懇懇學佛,利益一切眾生,才會成為一代大德,一代宗師,正像我們的道果三大德一樣,頂門大開,神識自如,甚至外力取物、外力禪修,任運無礙,明心見性,圓滿解脫等等一系列的證量,但他們照常十分謙虛。
要特別小心注意,犯有以上邪惡知見任何一條,察覺後沒有深切懺悔當下改正者,無論身份多高,高到祖師、法王、尊者,所修一切法皆無受用甚至墮落,只要犯一條不改就是這種惡果,哪怕你就說你是妙覺菩薩都不行,那都是假的妙覺菩薩。妙覺菩薩如果發現他錯了,他馬上就會說:“我非常的錯,我對十方諸佛及弟子們懺悔!”因為他是光明的,他沒有汙染。所以,無論身份多高,犯了邪惡知見而不懺悔,所修的法一切都沒有受用,更無道量功夫可言。為什麼我要講這個“道量功夫”的名稱?原因是已經有好些人跟我說,要我傳他一個本事,傳他一個降伏眾生的本事,此類仁波且、法師幼稚愚癡到了極度!道量功夫能不能呈顯出來,這是護法們在控管的,當你犯了這些邪惡見,護法們視你為壞人,早就把你的罪過記在那兒,有一天還要幫著無常捉拿你,你還貪心騙取什麼道量功夫?他們怎麼能幫助你騙人呢?佛法裏頭只有純凈的、無瑕的、無私的菩提境界,沒有僥倖的獲得一個什麼功夫什麼法力,佛菩薩不會給你。不是我不給你,你就是學了儀軌,也修不起來,更何況你起心不良,妄圖“降伏”眾生,要清楚一點,不能對眾生施以降伏手段,唯有對眾生大悲化受。我自己很慚愧,沒有道量功夫,正如我對開初仁波且說,你的拙火定真了得,讓我開了眼,我沒有你這本事,但是希望不要第二次看到你顯示拙火功夫,我希望看到的是你多展示大悲菩提聖心。沒有菩提心,一切都無正念受用。只要犯了邪惡知見其中一條,只要你不懺悔,不徹底改正,不光是沒有道量功夫,沒有受用,還永遠都會住在輪迴裏頭,重者必墮三惡道中!包括與犯者相達之人,見到對方已犯而不改悔,若不離開,亦受同沾黑業之罪。跟犯者夥在一起的,或者是他的弟子,或者是他的師兄弟,只要發現他有這條罪了,也許剛開始他自己沒有發現但是已經有人跟他提出來了,他還不改,不懺悔,這時候你還跟他繼續來往,你不離開的話,你要跟他受同沾黑業的罪,這是非常嚴重的。如果這位作上師的沒有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此人就一定屬于聖德上師無疑了,作弟子的應該以最虔誠之心來恭敬供養他,大力接引人去依止這位師長,你將會功德無量。如果是作弟子的,未犯一百二十八條知見,該弟子當下就具備了聖者上師的德品資格,不但自我成就無疑,而且是必然利他渡生,為人師表。
上面所講的法,只有鐵面無私利益眾生的菩提之心,利益為師者愛護眾生增長福慧資糧,只有如法依教的法理,沒有個利之舉,沒有任何宗派分別的成見,一切佛弟子,皆如是而降伏其心,如是而認知。
下面要講到錯誤知見,錯誤知見比邪惡知見輕一點,但若犯二三條,根據輕重關係,就跟邪惡見的罪業幾乎是一樣了。犯一條呢,如果是罪輕一點的條例還可能沒那麼嚴重,如果犯的那一條是罪重一點的條例,後果也是很嚴重的。所以說這是當然不可忽視的。
錯誤知見大概為:“大概為”的意思是,沒有含攝全部的錯誤知見。但重點都已經含攝進來了。
第一條,認遷意修當禪修。有些大德都犯這一條。我指的是真正的大德,古德們也有些犯這一條,至少是三業之語業犯這一條,而實際做時未犯。動輒就說菩提心的禪修,四無量心的禪修,十善的禪修。如果四無量心、菩提心、十善一開始就用禪修來修的話,那就是假的修持了。禪修是空觀念,所求是無相不執、斷妄歸宗的諦,這已失掉了入行的悲果實相,由此無量可生,無德可育,還修什麼菩提心?因此初入行人,無論修四無量心還是菩提心,都不能住禪觀修,而是住遷意修,要遷轉把持固定理念意識入於行持,把自己的意識鎖住,轉在行為中,必須照著去做,去實行,去履行利益眾生的事業,去實行法務的觀想,去實行具體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這叫遷意修。那麼,遷意修到爐火純青,純熟的時候,才能轉到無所住的境界,進入禪修,由禪入於定修,由此方可深入空有不二,達以真空妙有。
第二條,認坐禪是修行。有的人在那兒坐禪他說是在修行。參禪打坐不是修行,那就叫參禪打坐,那是去體驗自性的滋味,由體觀達悟明心見性之諦,也許還體驗不到。或者去體驗法理勝義的真諦,有的人還體驗不到。而修行完全是兩回事,坐禪是依於修行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就六度而言,也只不過六分之一而已,還有五個部分未涉及呢。修行是要去實際面對眾生,面對心靈,依佛行舉去做的。
第三條,認結手印念咒為修法。有的人結手印念念咒說他在修法,這是錯誤的,這不能代表修法。凡修法除了咒語、手印,還有法器、觀想、方向、時間、法本中的完整軌程。
第四條,認修法是修行。把修法當成是修行,是錯誤知見。修法就叫修法,修法不是修行。修行是大悲菩提心、戒律等的實施。
第五條,認研究經教就是修行。有些人整天把經教抱著研究,背得滾瓜爛熟,他說自己是學佛修行的。這不對,這是研究佛學的佛教學者,不代表是修行人,這一條是不能認的。所謂認者,一是自己是這樣的見地,二是認同對方,這兩種都包括在裏邊,都是錯誤的知見。
第六條,認落邪惡錯誤知見也會修成功夫。自己已經落入了邪惡見和錯誤知見,還認為自己會把功夫修成,什麼手一攤天上的月餅就掉下來了,一聲令下天龍八部會出現了,那是不可能的,沒有這回事。只要你落入邪惡和錯誤知見,你的功夫是修不成功的,就是修成功了也會退失。有兩個仁波且,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其中一位,他的佛法基礎不錯,因此要求給他灌《解脫大手印》一味禪的頂,結果為他灌了,無法入定一味空有不二的境界,沒有辦法之下,就把他換成灌白財神的頂,但是灌白財神的頂同樣無法得到生起次第,所以這個頂照常灌不成。另外一位已經是拙火定生起華氏一百六十三度,後來竟然奇怪了,一天一天地火溫退下來,不到半年的功夫,全都失掉了,變成原來一個凡夫俗子的境界。這兩個仁波且,他們都找到了他們的原因,結果是犯了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其中有一位當下就進行了改正,後來給他灌頂,結果還是不成功,他又再找再找再找,又找到了三條,懺悔不乾淨,沒有成功,最後又來一個深切徹底的懺悔,哎,這一次灌頂,他的生起次第成功了。那麼,第二個仁波且,修拙火的,他由於作了內心的徹底懺悔以後,這個拙火很神奇,又開始一天一天地在他的心風明點、三脈五輪當中、密輪處又開始生起溫來,就這樣,慢慢慢慢地,他的拙火定又復原了。就僅憑這兩例,已經徹底可以說明,所以大家要注意,凡是落入邪惡知見和錯誤知見,要想得到什麼功夫證量,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第七條,認上師可對弟子無理要求。很多大德們都犯這一條,把自己看得何等了不起,認為弟子必須要這樣才叫三業相應,其實這種大德是凡夫心自私心態,斷定沒有功夫,這是錯的。或者依於古德錯講,無論依於任何古德的法規都是不正確的。上師無權對弟子無理要求,如果上師是聖者,更要講法依法,不能有半點使弟子不理解致成身心傷害,聖者上師更要用道德無私攝化眾生。凡是認為上師可以對弟子無理要求,就是錯誤知見。只有一種情況,於法緣上考驗弟子緣起時,可以採取特殊的方法印證弟子,但其本質必須對弟子是大慈大悲,是為弟子的前途利益考慮的,不是為上師個人利益而要求。而且這種考驗必須是至少已經證到六步金剛力最上乘兩步的聖者方有資格施行,如瑪爾巴大師考驗彌勒日巴祖師。
第八條,認他邪說不讓眾生知。看到別人邪說殘害有情了,在這時只想自己修行,不顧別人,認為:“他非即我非,同體名大悲,不要說吧,不要說吧,我自己要修行。”這種觀鑒是錯誤的。一定盡力阻止邪說,要告訴受害眾生:你接受的是邪說,那是違背經教的,我們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不是這樣講的。你們要記住一條,凡是見到有人邪說,要讓眾生了解,不要再讓他的邪說繼續為害更多眾生。但是記住如果那些是非是針對傷害你自己的,此時應該他非即我非,同體名大悲,應自我忍辱,不可外宣。
第九條,認不修行求加持病愈。認為自己不修行,只要是求佛菩薩或上師們加持,依靠加持力病就會好,這想法不正確。一定要修行,修了行,求加持,同時還要吃藥,病才會好。
第十條,認佛門丹丸可愈百病。認為什麼長壽丸、至寶丸、大寶丸、金剛丸、甘露丸等種種丸,會把百種病都治好。這是胡說八道,不可以認同,是違背因果的,只要你認同就落入錯誤知見了。不錯,我有很多種丹丸,而且都是真品,真正的幾大聖寶丹丸確實加持力很大,但絕對不是百病皆治。
第十一條,認剃度出家可吃葷。已經剃度出家,身為出家人了,受了沙彌尼戒、沙彌戒,或者受了比丘尼戒、比丘戒等等,只要你受了這個戒了,你就不能吃葷,非常嚴格。無論你是什麼身份,只要吃葷就是破戒。
第十二條,認受大法灌頂不修菩提心。認為我今天修了大法了,菩提心修它幹什麼?我這個法多大啊,馬上能成就的,不修菩提心了。這是錯誤知見。凡脫離菩提心行,所修的一切大法皆成水中月鏡中花,見而不實,無有實相之果。
第十三條,認不持六波羅密。六波羅密必須要修持,無論你是修什麼法的人,布施、持戒、精進、忍辱、禪定、智慧,這是必須的。只要你認為可以不行持六度就是錯誤知見。無論你用什麼法,都代替不了六波羅密。
第十四條,認有最高的法相應一切眾生。我的弟子經常說,我們的法最高,我們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最高,無以倫比,一切眾生都能救渡,沒有救渡不了的!我今天告訴你們,這是錯誤的,有的眾生救渡不了的,有的眾生是惡眾生,他甚至於還要誹謗,他不相應,有的本來是魔他就是要對立佛法的。而且在佛法中,沒有最高的法相應一切眾生,從來找不到一個,諸佛之中找不到一個有這樣的法。眾生是各種不同因緣體,相應他的法他才會受用,不相應他的法他不會受用的。雖然有上妙殊勝法,但是由於該人不夠虔誠,掌法者是不會教他的,即便教了他,他也修不成功,因此法雖好,同樣渡不了他。
第十五條,認他方遙控灌頂。社會上一貫有這種事情,其實就是騙子,比如某人在很遠的異地,寄點錢給那個密宗的舉行灌頂的人,把名字地址寫給他,他就給你灌頂了,說這叫遙控灌頂。完全是江湖騙子,披著佛教外衣的凡夫中的惡人!要明白學法要講根基法器,要經過觀察考證,非常的嚴格,沒有見過面的人,不經考證得出如法結論的人,是不能灌頂的。只要你認同這種遙控灌頂的認知,就錯了。
第十六條,認只要做好事不修法也會解脫。認為只要把好事做了,我去多修點橋,補點路,救濟點人,幫助點窮困,那麼,我不修法都會成就的。這是不正確的,這樣只會享受有相的人天福報,不能成就。做好事,必須結合行持修法才能成就解脫。
第十七條,認為斷我執,不管他痛苦。為了斷掉自己的我執,不管其他人痛苦不痛苦,乃至不管親人們痛苦不痛苦,認為只要顧及他的病、傷心,他的痛苦就會把我牽掛住了,我現在就是不理他,這就叫斷我執,這是錯誤知見。斷我執是要把自我的利益放在最後,他人的利益放在前頭,不要讓他人身心受到傷害悲痛。但一切出自菩提行,自我不可產生執著,這才是真斷我執的修持。
第十八條,認空性與德量無關。古人和今人很多都會犯這條。認為空性四大皆空,六塵不染,何來具德具量?這是錯誤知見。一切德量皆由空性而生,一切空性所證皆由德量而累。是由行集聚,來於因果轉換,才會證得空性,故佛陀教化修六度萬行持戒等,你們應當由此悟之。
第十九條,認具正脈傳承都是正派宗師。認為只要具有正統的法脈傳承,就是正派的宗師了,這種情況在佛教界中混亂成汙,是最嚴重的。可以說,一百個有正脈傳承的所謂宗師當中,幾乎一百個都是假貨。那麼傳承是真的嗎?傳承是真的,但往往人的修持是假的,一千個裏頭或許能有一個是真的宗師。因為修行是自己的行為,是否是正派宗師要看他自己的實際修持如何,不能光憑法脈傳承來定。比如我第三世多杰羌直接傳法,這就是正脈傳承,我的弟子們,總體來說修持都好,他們的實證功夫在世界上是非常稀有罕見的,但是我也有不少弟子,乃至是為師者犯邪惡見、錯誤知見,而且還不是犯一兩條的概念,所以大家要注意這個問題,拿一百二十八條去對照,就會證實出是否屬於正知正見,是否屬於正派宗師了。
有弟子對我說:“佛陀師父啊,您能不能善巧地講這一條呢?否則我們怎麼出去渡眾生呢?您看外面哪一派在說他們自己宗派的弟子有問題啊?不管怎麼說,我們總比外邊某些所謂的高僧大德強多了吧。”我說,強多強少都沒有用,你們應該必須成為菩提道上純淨的上師,哪怕佛教界的上師們,包括你們,都對我有意見,都走了,但維護如來正法,保護眾生慧命的正知正見是不能不講的。
第二十條,認拿錢灌頂佛法。只要有人拿錢供養,立刻就給他灌頂。這是錯誤知見,灌頂是要根據根器善根而定,不是拿錢就可以灌。弟子供養師父是應該的,當然不是說供養我,我已經說過我不收供養,關鍵的問題在於,在認知上要清楚,不是拿錢就可以得到灌頂,不是拿錢就可以得到佛法。那種拿錢就灌的頂是假灌頂,也就是說那種拿錢就給灌頂的人是假上師,如果不信,就讓他印證六部師資考核,當場可見真假。
尚有下文,請接續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八號公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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